乘联会专家浅谈L3、L4级自动驾驶上路将全国试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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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来源:百姓汽车
  • 时间 2023-02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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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信部、公安部拟开展L3、L4级自动驾驶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



11月2日,工信部会同公安部组织起草《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,对搭载L3、L4级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进行准入管理,并展开试点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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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主要内容:试点城市、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的申报条件


此次试点针对L3级和L4级自动驾驶,依托具备政策保障、基础设施、安全管理等条件的城市开展,试点车企需具备整车生产资质,自动驾驶产品设计及验证能力等,申请产品不局限于乘用车。



政策主要内容:试点使用主体、上路通行试点的申报条件


试点车辆上路通行期间,试点使用主体应当加强车辆运行安全保障,如实记录车辆运行数据信息,并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提供相关信息。试点车辆应按规登记并公示信息,车内安全员应符合驾驶资格,并对试点车辆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事故时的责任进行了界定。


政策其他要点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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